实验室规章制度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

2016年10月13日 00:00撰稿人:李慧核稿:

 

1. 实验室要加强科学管理 , 搞好安全工作 ,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教育和培训实验室人员及学生共同遵守安全制度。

2. 实验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 要定期检查、记录。

3. 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 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4.实验室房门钥匙要固定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许可 , 任何人不得拿用实验室的设备及物品。违反规定、规程而使仪器设备及器材丢失、损坏者, 要追究责任 , 并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5.大型精密仪器要指定专人按规程操作、维修和使用。设备运行时, 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 , 要严禁烟火 , 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 严格执行   危险品、毒品、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发放、运送、保存、废料残液处理的有关规定。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 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8.实验楼及实验室内严禁住宿和起灶。因实验需使用的电炉 , 停用或停电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材料,切断电源, 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9.发生事故时, 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 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 , 并保护好现场。

10.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 对违反本规则者要视情节、后果及态度 , 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规则从2013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