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开放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在《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的基础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对外开放的作用和原则
1、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学校培养适应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对学生开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效益;能够给学生一个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兴趣。对于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2、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要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原则。开放型实验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学生教学计划外的实验项目,所开设的实验内容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
1、向学生开放
(1)学生选做实验型;
(2)学生自拟课题型;
(3)学生创新项目型;
(4)参与科研项目型;
(5)其他型(指导教师认可,管理员认为可实现的)。
2、对外单位及社会公众开放
三、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1、开放实验室不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日常管理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开放实验项目具体的实施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2、由学生或学生组成团队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学生提出具体的书面实验方案,指导教师在对实验方案审议后,与学生展开讨论,最终确定实验方案和计划进度;并向管理人员提交方案实施办法和进度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一份。
3、实验室实行登记制度,学生进入实验室应提前预约,并按要求填写《电子综合开放实验室登记表》。进入实验室后,学生应服从实验室负责教师的安排和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
4、中途如有调换或退出应在征得相关指导教师的同意后,写出书面报告,到实验室登记变动手续方可终止实验。
5、开放实验结束后的四周内,学生需向电子综合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提交实验研究报告或论文一份,交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存档。
四、开放流程
4、开放实验室工作流程
开放运行流程说明:
(1)申请
凡符合实验室开放对象要求的在册在校生,均可提出申请,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开放实验申请表》。
(2)审查批准
申请人 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开放实验申请表》,指导教师对申请表进行审查通过后,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开放实验室开放预约登记表》,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指导教师及时通知实验小组学生开始实验。
(3)提交方案并完善
学生通过查阅有关书籍、文献资料,了解和掌握与课题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状况、发展动态,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验课题要求和实验室条件,撰写开题报告,提出具体的实验方案。
(4)实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①认真记录实验过程的每一个实验原始数据;
②如实记录实验过程中发生的实验现象;
③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⑤实验过程中应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或其它实验用品,如有损坏,需按照实验室相关制度赔偿。
⑥实验完成后,应及时归还所借用的仪器、设备。
(5)分析总结: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实验数据,认真分析实验现象并及时提交实验报告、研究报告或论文。
五、项目管理
(1)项目选题
开放实验题目由本专业教师(即指导教师)提供,项目应在满足已掌握教学要求的实验内容及技能后,继续拓展学生的实验能力。选择这类项目的学生可直接向专业指导教师申请。
学生也可根据兴趣和爱好自行设计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开展探索性、创新性研究活动。自行设计型实验应在申请时提交详细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及预期的实验结果等材料给相关专业指导教师。
(2)项目经费管理
1)本校学生利用开放时间开展实验,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指导教师审核、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后,原则上不收费用。
2)非本学校学生,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可进入开放实验室开展实验,但需按实验项目的成本收费。
3)对外校参观、调研的教师及学生等的开放,不收费用。
4)对外校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按参加实验项目的实际费用收费。
(3)项目成果存档
开放实验项目的开题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等由实验室存档管理。
二、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1、开放时间:
教学开放实验,从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正常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特殊情况下,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具体的实验时间。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实验教学中心。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